日本戰犯侵華罪行筆供(之十九)重要罪行:1936年7月,“參加關東軍和政府主持的有關日本開拓民20年百萬戶入植計劃的會議。參預決定本計劃。”1936年9月,“參加數次關東軍和政府主持的制訂開拓5年計劃的會議。參預決定該計劃。”1937年10月,“屢次參加關東軍和企劃處主持的有關10年鴉片斷禁政策的會議。參預審議,建議緩和禁煙方案並表決該政策。”1943年4月下旬,“創設保安拘留制度和思想矯正制度。”1943年4月,“批准在奉天、吉林和四平的平原地區栽種鴉片的試驗圃。以後力圖擴大。”1945年4月,“向華中汪政權賣了鴉片10萬兩”。中央檔案館提供  (原標題:向汪政權賣鴉片10萬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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